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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社保中心主任张绪明关于《泰山区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1- 11- 17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泰安市泰山区社保中心主任张绪明关于《泰山区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作出了“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指示要求,为社保卡实现跨部门“一卡通”应用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基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2020年8月人社部开展社会保障卡创新应用示范工作,将泰安市确定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专项示范地区。
泰安市积极发行社会保障卡并拓展各类创新应用,工作不断取得突破。市人社局落实示范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试点,取得初步成效。肥城市、新泰市、岱岳区政府先后发文推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先易后难的方式,组织实施社保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一是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实现社保卡发放,共为82399人使用社保卡发放机关企事业、居民养老,工伤、失业社保待遇89693万元;二是人社部门代发补贴实现社保卡发放,共为9263人发放民办教师补贴、乡村医生补贴、住房补贴等13类补贴3680万元;三是医保返还个人账户实现社保卡发放,7.61万名机关企事业参保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使用社保卡每月发放医保个人账户1100万元。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一)2020年8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决定在全国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泰安市被确定为“一卡通“创新应用专项示范地区,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社保卡普遍加载金融功能、支持待遇领取的作用,积极与财政等部门协商,配合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加快落地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建立“一卡通”资金监管平台,形成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和服务支撑机制,方便群众规范、及时、安全地领取补贴,并通过电子社保卡为群众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支持。
(二)2020年10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1号)指出:“广泛扩展第三代社保卡应用,充分利用社保卡金融功能,为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提供服务支持”。
(三)2020年11月26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指出:对尚未实现“一卡通”方式发放的省份,鼓励其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
(四)2020年12月2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59号)指出:“搭建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推进在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等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
(五)2021年5月14日市政府《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六)2021年6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1〕21号)指出:到2021年年底,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各类补贴的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22年年底达到90%以上,到2023年年底前原则上达到100%。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全面提升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能力,将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规范好、保障好、推动好”,把社保卡打造成群众的“放心卡”、“明白卡”、“幸福卡”,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出台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对泰山区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应用范围、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和规定: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了“职能不变,左右兼容,补贴进卡”的工作原则,以及构建社保卡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和基层服务体系的要求。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是确定了深入推广应用人社部门社保卡“一卡通”平台和财政部门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平台,逐步过渡到以社保卡作为发放载体的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应用范围。明确了社会保障卡作为补贴发放载体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的职责部门。
第四部分:工作任务。主要是从基础建设和主要措施两个方面,明确了推行“一卡通”发放工作过程中的各环节具体任务,包括提升社保卡覆盖率、建立“一卡通”服务平台、健全补贴领取人员基础信息、完善补贴发放手续、规范资金发放流程等。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放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注重宣传引导、做好督导调度五个方面对工作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工作落地落实。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会保障卡、社保卡)是人民群众享有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权益的重要身份凭证,使用广泛、功能强大,并可搭载各政府部门的各类公共服务,目前已成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电子社保卡提供了二维码、身份认证、支付结算、亲情服务、亮证服务等基础服务,群众可以通过扫码、验密、刷脸等方式完成身份认证,可以通过主扫、被扫、线上操作等方式完成缴费支付(含医保移动支付),可以为家人开通亲情服务。
五、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继续提升社保卡覆盖率。到2021年底,全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36.83万,居民社保卡持卡率达到95%以上,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达到实体持卡的35%以上。
(二)建设“一卡通”服务平台。2021年12月底前建设完成社保卡惠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实现身份认证、数据交换、接入控制、应用管理、业务调用、资金结算等服务管理和监管功能。
(三)健全待遇人员基础信息。补贴主管部门梳理明确符合条件的享受补贴对象名单,进一步完善补贴对象的补贴项目名称、享受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补贴标准、发放周期等多项信息指标,应用“一卡通”系统获取社保卡银行账户,补充完善手机号码等信息。
(四)完善发放手续。补贴主管部门与合作银行签订《补贴资金发放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发放时间、信息反馈、资金监管、对账办法等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按照资金发放时间要求和频率,及时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平台进行补贴发放。
(五)规范资金发放。补贴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数据规范及时将补贴发放人员数据上传到社保卡“一卡通”平台,安全推送给代发银行,直至应享受对象足额享受补贴资金。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主动提供数据支持,方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财政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解读部门:泰山区社保中心
解读人:张绪明
联系电话:0538-8500512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字〔2021〕17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区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