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区水利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推进公正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现将2021年度全区水利监管系统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节约用水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抽查对象
从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1、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监管
2、对用水单位或个人节约用水行为的监管
四、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五、检查方式
随机匹配确定抽查对象区水利局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