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4号《开设地摊市场,为残疾人脱贫致富提供更多机会》的答复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20-08-07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李心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设地摊市场,为残疾人脱贫致富提供更多机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政策,其中6月4日省政府印发鲁政发[2020]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和6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在确保食品安全、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保证正常交通秩序的基础上,活跃“夜经济”。
6月29日省住建厅又发布了《关于坚持文明规范原则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的通知》提出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经营场所设置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
7月16日泰安市城管委下发通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列入测评指标,要求各单位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全力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
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依照泰山区实际情况,以构建良好夜间生态,焕发小店经济活力为着力点,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后勤保障,细化便民服务,规范现存夜市,促进小店经营,努力营造方便夜间消费的城市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巡查力度做好服务保障。良好的城市市容秩序是发展“夜经济”的重要土壤,只有市容、卫生、环境、治安加强管理,创造安全有序规范的夜间城市环境,“夜经济”才能健康长久发展。接到上级“夜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后,泰山区召开执法工作部署会,克服执法力量相对短缺、车辆设备相对不足等多方面困难,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夜间巡查的人员和力度,将不间断巡查和定点蹲守相结合,以精细化管理保障“夜经济”稳妥推进。将推进“夜经济”发展与创城相结合,加强检查督导落实“门前五包”,引导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环境责任,自我规范、文明经营、有序发展,变“他管”为“自治”,建立城市管理服务新模式。
(二)精细化规范提升现有夜市。泰山区结合自身实际,着重规范现有夜市经营管理秩序,泰山区原有夜市1处,为泰安市北新夜市,位于奈河东路(岱宗大街以南、东岳大街以北),摊位数量350家,经营时间为18:30-22:30,经营项目主要为日用百货、餐饮,由泰安市泰山区北新夜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近期,北新夜市拟计划重启北新夜市地下通道,计划改建为地下蔬菜超市,如果顺利实施将为北新夜市增加100余个摊位,方便周围居民生活,繁荣夜经济和小店经济。
(三)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夜经济”良性发展,基础设施是否齐全、能否满足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的需求至关重要。发展“夜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最主要的就是城市夜间功能性照明和城市道路、人行道维护保障。泰山区一直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夜间功能性照明方面,2019年按照国家文明城市标准维修路灯600余盏次,确保路灯亮灯率及亮化设施的完好率,并投资200万元对财源街路灯进行改造提升。道路、人行道维护保障方面,2019年泰山区维修、维护泰良路、老泰莱路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约6000㎡,维修、维护人行道约2000㎡,并投资1300万元对东湖路、奈河东路、湖东路、南关大街(含通天街)、康复路、虎山东路、擂鼓石大街东段等实施人行道板及无障碍设施完善工程。
(四)健全环卫后勤保障机制。“夜经济”的发展促进城市整体消费的提升,也势必造成城市垃圾产出的增加,加强环卫保洁工作健全环卫保障机制就显着尤为重要。泰山区经过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的共同努力,已经建立起一体化的垃圾处理模式,特别是开展“夜经济”工作以来,泰山区加大道路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将泰山区市容环境整洁作为发展“夜经济”的重要保障,做好发展“夜经济”的同时,环境整洁、清运有序、群众满意。
针对您提出的为残疾人脱贫致富提供更多机会的建议,一方面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日常执法中针对弱势群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人文关怀,特别是市政府下发《关于优化城市管理采取“五允许、四规范、三到位”措施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后,在执法中提倡柔性执法,以劝导教育为主,尽量减少行政处罚;另一方面,云泰物业等环卫外包企业一直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解决了一大批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
下一步,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密切沟通协调,完善政策规范,加强宣传引导,打破“夜经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摆脱“夜经济”发展的单一化、同质化层面,进一步激活“夜经济”发展潜能,适应个性化、差异化的消费需求,促进“夜经济”科学有序发展。
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