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0-09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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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山政办发〔2020〕10号《2020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0-08-14

一、制定《2020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二、《工作意见》的主要内容

《工作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招生原则、入学条件、招生入学办法、招生入学流程、特殊群体入学、等八项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

(二)招生原则。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划片免试入学、坚持公办民办同步、坚持消除大班额、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五项原则。

 

 

(三)入学条件。小学: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泰山区户籍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初中招收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入学办法。继续实行网络招生。家长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泰山区招生网”(网址:http://tsedu.993721.net)(以下简称“泰山区泰山区招生网”),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等环节。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五)招生入学流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学校采取网络采集信息—资格审核—录取查询的流程。民办学校采取网络报名—全员录取或者电脑派位—网络查询录取。

(六) 特殊群体学生入学。按照相关规定保证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入学。

(七)关于房产的几点说明。对抵押房产、拆迁房产等情况做出了详细说明。

(八)招生要求。为做好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策、加强规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五项要求。

三、征求意见情况

由区教体局着手起草《工作意见》,征求并采纳了区人社局等9个部门的意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最终形成本《工作意见》的送审稿。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0〕10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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