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0-110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关于泰山政办字〔2020〕10号《关于变更泰安市第一工艺美术工业总公司主管部门(出资人)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更新时间:2020-06-22 20:46:30 |
《关于变更泰安市第一工艺美术工业总公司主管部门(出资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字〔2018〕56号)等文件精神,泰山区于2019年6月6日制定了《泰安市泰山区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泰山政办字〔2019〕10号),根据本方案,区国资局履行全部出资人职责企业泰安市第一工艺美术工业总公司,主管部门(出资人)由泰安市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变更为泰安市泰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关于《通知》的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9号)
----- 《关于印发泰安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字〔2018〕56号)
三、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拟将泰安市第一工艺美术工业总公司主管部门(出资人)由泰安市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变更为泰安市泰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由泰安市泰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全部出资人职责。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泰安市泰山区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在划转主管部门(出资人)时,需要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特此申请出台本《通知》。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字〔2020〕10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泰安市第一工艺美术工业总公司主管部门(出资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