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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山政办发〔2020〕9号《泰山区创建“国家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实施方案》的解读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0- 06- 20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泰山区创建“国家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关于《泰山区创建“国家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实施方案》的解读
解读人:石中胜 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0年4月,泰山区“国家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示范区”正式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项目建设重点是建立和完善有机蔬菜综合标准体系,实现各个产业链条、关键环节的标准化,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2022年底前完成示范任务。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为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我区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带动全区有机蔬菜产业的深度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树立标准化模板。
五、政策文件的创新点
示范区建设以农业高校、科研机构为依托,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为基础,以现代化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为载体,建设集有机蔬菜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完善有机蔬菜出口、内销两个市场体系。
六、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安排、职责安排、工作措施:
目标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1.搭建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体系。通过建设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示范区,统一示范区技术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要求,达到国家级标准化生产水平。
2. 提高电商平台业务交易规模。在营销网络建设上,按照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建设并重的原则,采取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规避国际贸易风险,不断探索、开发国外市场,形成遍布国内外的营销网络。
3. 做大做强有机蔬菜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等新经济形式,提高其标准化建设水平。
4. 培植壮大有机蔬菜龙头骨干企业。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泰安泰山亚细亚食品有限公司为中心,积极培植壮大有机蔬菜龙头企业,集中培育山东味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等4个年销售收入过1000万元的重点企业。
5. 推动实现有机蔬菜产业高度融合。充分利用现有有限农用地资源,致力农业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标准农业、品牌农业,打造泰山农业新亮点。 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产业化,形成“一头在内、两头在外”(即总部在泰山区,基地在农场,市场在外地)管理模式,培育壮大一批有机蔬菜加工、包装龙头企业。
(二)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五个方阶段。
第一阶段:搭建标准体系(2020年6月—2020年8月)
第二阶段:标准实施及示范区建设(2020年9月—2021年2月)
第三阶段:示范区建设及产业融合(2021年3月—2021年10月)
第四阶段:自我评价及专家论证(2021年11月—2022年4月)
第五阶段:考核、评估、验收(2022年5月—2022年9月)
对标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收集整理材料,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评估验收申请,迎接国标委考核、评估、验收。
(三)职责安排。各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顺利进展。
(四)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泰山区创建“国家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工作。相关街道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定人定岗、责任到人,做到领导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实施到位。
2.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标准化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标准化教育培训;加强对企业和农户标准化知识教育培训;加强与山东农业大学、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校的协作,依托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突破有机蔬菜种植过程中的技术瓶颈问题。
3. 加强规范管理。农业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高效益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生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高度重视考核验收工作,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2022年“国家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示范区”检查验收。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0〕9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山区创建“国家有机蔬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