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MB28297522/2020-065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解读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0- 05- 22 |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法授权国务院对特种设备采用目录管理方式,由国务院决定将哪些设备和设施纳入特种设备范围。以目录的形式明确实施监督管理的特种设备具体种类、品种范围,是为了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规范国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目录根据设备的危险性原则、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以及遵循社会共识原则确定。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实施。
3、《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对特种设备实施分类监管。
分类监管是指针对特种设备不同的性能特点、危险程度,实行不同的监管模式、手段和方法。特种设备根据性能和特点可以分成两大类:承压类,如锅炉、压力容器等,这些设备充满大气压,易燃易爆;机械类,如客运索道、电梯,这些设备主要靠电机、缆绳机械运转。根据运行特点,特种设备有四高:高压、高温、高速、高空。在这种运行条件下,特种设备容易产生易燃易爆或者高速冲撞坠落危险。针对这些特种设备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监控。承压类特殊设备将在生产、经营、使用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设置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以及设立相应的安全机构、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分类监管体现了科学监管的原则,除了针对不同的性能以外,也是针对特种设备数量激增、监管受限设置的。行政力量如何抓好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重点监管原则,就是重点监管人口密集、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车站、商场、学校等的特种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检验、检测,确保安全。
4、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规定。
(1)国家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有接受责任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将相关资料和文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这些资料存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5、明确各方责任,突出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主体责任
(1)关于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主体责任。特种设备具有高压、高温、高速、高空的特点,事关公众的安全。企业在设计、制造和日常的维修保养、安全检查的时候,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失。如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不真正负起责任来,监管部门凭借有限的行政资源,很难保障安全。因此,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生产、制造、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包括检验、人员培训、制定安全制度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2)关于监管部门的责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部门是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主,其他部门有相应职责。同时也突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管理。如,要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关于社会监督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了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的责任。即,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6、特种设备的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是保证设备安全的行之有效的手段。首先,对特种设备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从宏观方面看是指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多元共治的全面监督管理。其次,从微观方面看,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因此,必须对涉及安全的各个重要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涉及安全的各环节。
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是对特种设备实施管理的普遍的基本原则。一是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虽然一般在使用环节,但是事故的缘由涉及到生产等的各个环节,因此必须将其生产、使用,直至报废的整个过程纳入监管。只有将特种设备的每一个环节实施严格地监管,即全过程监管,事故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提倡一种设备由一个部门监管,以便制度、管理、责任统一全过程监管强调的是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环节国家都要提出监管制度、方式,确定有人负责实施。但这并不意味着,全过程监管不等于所有环节的每一项活动都由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7、确立特种设备三位一体模式。
特设法中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进一步突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
企业主体责任更加细化明了。特设法第一章和第三章分别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义务都有更为明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责任义务内容。如生产企业增加召回缺陷设备责任。销售单位要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出租单位履行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进口单位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使用单位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依法履行报废义务等。
监管部门职责定位理性回归。监管部门新增了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等责任,以及督促生产单位履行召回责任、使用单位履行报废义务等规定。从立法角度看,特设法把监管部门的定位从保姆式越俎代庖包揽企业责任,回归到警察式的监管,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要求,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