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0-065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有效性

关于对泰山政办发〔2020〕5号《泰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0- 04- 23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提升资源要素优配,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提质增效升级。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省工业运行指挥部《关于做好 2020 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指〔2020〕2号)和市工业经济发展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泰工指办〔2020〕1号)的总体要求,出台了《泰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二、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科学建立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完善和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进“亩产高、创新强、节能好、排放少”的企业加快发展,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低效企业转型转产,推动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升级。

三、主要内容

全文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评价办法,包括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和权重、指标基准值、计算方法、评价分类、其他规定和动态管理;第三部分,结果应用,包括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推行分类指导和服务;第四部分,改革进度安排;第五部分,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建立纠偏机制、加强宣传监督。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泰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建立联动机制。区工信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做好总体牵头协调;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将相关评价指标数据于 5月 20日前报送区工信局。区工信局据此建立企业综合评价的基础数据台账。要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报送和核实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好有关制度,确保数据准确,为开展长效综合评价制度提供依据。同时,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科技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规划中心、供电公司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于 5 月 30日前制定完成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试行政策报“亩产效益”评价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工信局)。

(三)建立纠偏机制。建立纠偏与公示机制,企业对评价数据和分类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亩产效益”评价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经核实后确有误差的及时予以更正。

(四)加强宣传监督。各街道镇、泰山经济开发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对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应用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数据采集和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争取企业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与环境。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0〕5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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