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0-11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冯立局长关于《泰山区支持“四上”企业复工达产补助办法》文件解读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0- 03- 21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冯立局长
关于《泰山区支持“四上”企业复工达产补助办法》文件解读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3月21日印发了《泰山区支持“四上”企业复工达产补助办法》,现将有关备案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疫情期间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要求,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发挥财政在逆经济周期的调控作用,引导企业加快复工达产,实现稳步发展,推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序保障复工、恢复经济运行”要求,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推进我区“四上”企业复工达产、渡过难关,泰山区财政局起草了《泰山区支持“四上”企业复工达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制定目的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序推进我区“四上”企业复工达产,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
四、制定举措
1、对补助范围内的“四上”企业,按照2020年3月至6月缴纳的增值税形成地方收入的3%进行补助。
2、对2020年上半年增值税达到或高于去年同期的“四上”企业,按缴纳的增值税形成地方收入的5%进行补助(以区财政和税务部门核算确定数据为准,与第一条不重复补助)。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字〔2020〕2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山区支持“四上”企业复工达产补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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