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政办字〔2020〕1 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疾控、医护人员十项措施的通知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20-02-20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泰山政办字〔2020〕1 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疾控、医护
人员十项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疾控、医护人员的关心关爱,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如下措施,现予公布。
一、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加强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的筹措和调配,加快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强化配备防控力量。相关疫情防控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绿色通道,组织公开招聘。
三、积极解决后顾之忧。各街道镇、村社区、医疗机构要坚持走访一线疾控、医护人员家庭,开展“多帮一”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优化服务确保健康。为一线疾控、医护人员提供相关商业保险。开设心理援助热线,加强心理危机干预。疫情结束后,优先安排防控一线疾控、医护人员进行带薪年休假。及时组织健康体检,提高一线疾控、医护人员参与集中健康休养的比例。
五、保障工伤医疗待遇。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一线疾控、医护人员,开通工伤认定服务直通车,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简化证明材料,保障其在感染及治疗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
六、认真落实补助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一线疾控、医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伙食补助等政策。对驰援湖北疾控、医护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和180元出差补贴。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公共卫生等事业单位,经申请核准可一次性核增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量。
七、提高考核奖励比例。按照上级要求,适时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对驰援湖北疾控、医护人员,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或省委、省政府表扬的集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在事业单位平均优秀等次比例基础上适当提高,并向疫情防控一线干部倾斜。
八、享受子女就学照顾。对一线疾控、医护人员子女开展精准摸底,做到“一人一档”。对驰援湖北疾控、医护人员子女,当年入学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参加中考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具体细则予以照顾。就读初、高中毕业年级的,所在学校要对其备考应考、志愿填报等环节提供全程专项服务。
九、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激励政策。对表现突出的一线疾控、医护人员和驰援湖北疾控、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时可放宽条件,优先评聘职称,不受岗位数量限制。
十、加大科研成果申报支持力度。在申报科研成果时,对表现突出的一线疾控、医护人员,经核准可相应放宽条件;对驰援湖北疾控、医护人员在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优先考虑。
以上为一次性政策,实施细则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制订,驰援湖北及一线医护人员名单等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核定。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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