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439Q/2020-06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有效性

关于泰山政办发〔2020〕3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0- 02- 17 信息来源: 泰山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环办土壤〔2019〕55号文件做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鲁环函〔2019〕300号)、《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泰安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转发鲁环函〔2019〕300号文件的通知》(泰环境函〔2019〕48号)文件要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泰安市泰山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合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开展泰山区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按照国家、省、市三级要求,全面查清了本区禁养区划定情况,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账。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对我区原划定的禁养区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形成了《泰安市泰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工作方案》。

新调整后的禁养区范围包括市区(博阳路西、南至泰新高速、北至环山路、西至泰山区边界,包括徐家楼街道全境)、省庄镇驻地、邱家店镇驻地范围,面积95.58km2。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0〕3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度导航<<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