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政发(2017)7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12-24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加强个体零散税源征收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保证应收尽收,促进公平竞争,现就推进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个体零散税源具有点多面广、易漏难管的特点,仅靠税务部门现有征管力量和手段很难实施有效管控。实施税收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社区村熟悉辖区个体零散业户生产经营情况和涉税信息的优势,有效监控税源,能够最大限度地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税收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实施税收社会化管理作为推进依法治税、增加财政收入、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积极构建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规范、便捷、高效的社会化征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个体零散税源控管水平,增强全区财政实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通过建立健全涉税部门密切配合的运行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目标任务分配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依法治税原则。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全过程,规范征纳行为,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促进良好的税收秩序和征管环境的形成。

(三)客观公正原则。增强执法管理透明度和税法遵从度,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托协税护税网络,最大限度地掌握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纳税人涉税信息,科学评定税款,公平税负。

(四)高效便民原则。加强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合作,优化布局社会化办税管理服务网点,统一规范区内个体及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的程序和标准,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税务机关、街道镇、社区村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区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包括:社区村每月向税收社会化管理全景平台录入情况;有无应付现象,或执行不到位现象。年终考核包括:对区直有关部门、街道镇、社区村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其得分情况评定奖惩。

(3)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出租、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涉税信息,及时报送税务机关,并协调法院、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协助征收税款。

(4)核算、拨付税收社会化管理经费。将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足额列入预算,及时拨付,对委托代征税款进行核实,并按标准拨付手续费。

(5)接受税务部门委托,负责财政拨款项目应缴税款的代征代缴工作,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印花税的代征代缴工作。

2、税务部门主要职责

(1)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税收社会化管理的业务指导。

(2)加强与各涉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强化税收征管,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3)依法推进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收入组织工作。

(4)向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欠税情况以及行业、产业、区域税收情况等各税种征收信息。

(5)在税务登记办理、新增业户定额核定、专项检查、稽查查补税款、发票协查等工作中,加强国地税部门合作,简化办税程序。

(6)会同财政部门开展税收政策和税源调查工作,负责协税员的业务指导及业务培训工作。

(7)对新办证户、注销户、停业户、非正常户等,利用“金税三期”软件及时审核、处理。

(8)指导街道镇、社区村对辖区内税源开展社会化管理。

(9)每月征期结束后,报送各税种入库信息。

(10)对区税收社会化管理办公室移交的信息资料进行比对、筛选和处理,定期反馈比对、分析、处理情况。

(11)适时提出加强税收社会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区税收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做好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考核、奖惩工作。

3、公安部门主要职责

(1)协助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和印制、贩卖、使用假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

(2)对涉嫌税务犯罪的,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备案,依法不予签发护照。

(3)协助区税收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持社会秩序。

4、工商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摸清户籍底数,指导、协助开展税源登记管理工作。按月报送工商经营业户开业、变更、注销、吊销、股权转让等信息。

(2)受税务部门委托,代售工商营业执照印花税票并监督贴花。

除上述部门外,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税收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工作需要,及时报送涉税信息,并认真做好代征代缴税款工作。

(二)街道镇、社区村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个体及零散税源的基础信息采集、税收日常催报催缴、税源变动情况排摸、个体税收定期定额、非正常户和个体停业核实、代开发票、房屋出租税收管理、漏征漏管户清理,协助开展税务检查和处罚、协助送达税务文书、协助做好纳税服务等。

2、对每个委托代征点,实行国地税业务统一委托代征,协调、配合国地税部门进行附征税款的征收,避免营改增带来的地税附征款漏征,最大限度堵塞征管漏洞。

(三)协税员主要职责

1、利用税收社会化管理全景平台及时更新、报送税源变化信息,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社区村。

2、配合和协助税务机关清理漏征漏管户、督促无证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查处税收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3、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源巡查、税款催报催缴等日常工作。

4、负责代开发票、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税务检查和处罚,协助送达税务文书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税收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具体负责全区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街道镇、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原则上每个社区村安排1名协税员。

(二)密切协作配合。税收社会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和队伍建设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制订解决措施,共同做好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舆论氛围。对故意偷逃税行为,严格查处,及时曝光。加大对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村工作考核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不履行相关职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泰山区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附件

泰山区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爱新

常务副组长:徐立勇

副组长:李  力(区政府办公室)

王绍义(区监察局)

范玉文(区财政局)

孙雷春(市区国税局)

张玉晶(区地税分局)

王志鹏(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成  员:王景银(区发改局)

邹  斌(区人社局)

杨正伟(区商务局)

杨昌菊(区经信局)

张允峰(区农业局)

徐振峰(区住建局)

杨卫兵(区民政局)

谭培生(区科技局)

房宝玉(区教育局)

王坤华(区司法局)

陈学刚(区交运局)

朱  杰(区统计局)

展新维(区文广新局)

翟代伟(区审计局)

庞英元(区环保局)

赵  健(区卫生局)

王淑章(区水务局)

孙本荣(区质监局)

赵乐刚(区工商局)

高  磊(区旅游局)

赵刚平(区经合局)

于  群(区农机局)

吴茂军(区公安分局)

赵爱玲(区物价分局)

高立群(区国土资源分局)

苏  成(区规划分局)

谢慧清(财源街道办事处)

黄  新(岱庙街道办事处)

武永明(泰前街道办事处)

李  进(上高街道办事处)

周  涛(徐家楼街道办事处)

张明强(省庄镇人民政府)

方增勇(邱家店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范玉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宪业、郭文利、唐光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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