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0-088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有效性

(重大决策预公开-事项目录)2020年泰安市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0- 12- 10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泰安市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承办单位

1

泰山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水运管字〔2019〕5号)和泰安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水运管字〔2020〕1号)

根据《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泰山政发〔2020〕11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计划2019年11月底完成草案起草工作,12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经审查研究后2020年1月中旬印发并实施

区水利局

2

泰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环办土壤〔2019〕55号文件做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鲁环函〔2019〕300号)、《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泰安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转发鲁环函〔2019〕300号文件的通知》(泰环境函〔2019〕48号)根据《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泰山政发〔2020〕11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根据《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泰山政发〔2020〕11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计划2019年10月上旬完成方案编制初稿,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意见征求;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及省里审查情况修改完善,2020年2月份印发实施

区生态环境分局

3

泰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省属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泰安市市属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根据《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泰山政发〔2020〕11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计划2020年7月份完成草案起草工作,9月份征求意见,经审查研究后11月份印发,12月份实施。

 

区国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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