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583/2020-105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决策执行评估 |
(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实施泰山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 更新时间:2020-11-02 |
按照泰山区妇儿工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已完成《泰山区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泰山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局“两个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情况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以“两个规划”为核心,大力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工作,将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了普法宣传内容;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机构和网络,加大 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力度,符合援助条件的做到了应援尽援,确保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及时和有效维护。
二、司法局 “两个规划”目标进展情况
根据《泰山区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责任要求,泰山区司法局承担着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保护妇女人身权利、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中小学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司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等多项任务目标,各项任务均已完成,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法治素养。
一是宣传教育相结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法治宣传周等时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及其解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中小学校普遍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学校开设法治德育课程。依托全区4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了少年模拟法庭、交通执勤、法制讲座、庭审旁听等行之有效的法治实践活动,泰安六中新校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围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食品安全、校园欺凌、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等进行专项普法宣传,维护了校园安全。
二是宣传调解相结合,促进家庭和谐。以司法所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广泛宣传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提倡男女平等、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家庭文化传统,引导广大群众梳理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及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重点抓好家庭婚姻纠纷、劳动纠纷等妇女权益维护,针对将要离婚但尚有情感的家庭,提供即时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协助当事人能冷静、理性地面对离婚;针对单亲家庭则以心理安抚为主,促进单亲及其子女心理成长和社会适应的能力。同时,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加大对成因复杂、排查难度大、发展快的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处力度,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区设立了家事调解委员会,自调委会成立以来,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提升宣传效能。线上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通过竞赛、电视节目以案释法的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线下围绕“反家庭暴力”“反校园欺凌”等主题,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普法赶大集”等形式提高妇女儿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落实帮扶措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积极依托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开展“一站式”服务,借助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可以不审查援助范围、不分案件类型均给予法律援助。积极组织志愿者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人群提供上门服务,通过深入“留守妇儿”家中,对“妇女儿童”的需求,积极提供服务,有的因年龄大行动不便,要求给代为诉讼、代写法律文书,代笔遗嘱等,有的留守妇女因不方便出面,请求我们代为调解婆媳矛盾、化解邻里纠纷,为儿童提供精神陪伴等等,用爱心去构建一个尊老敬老、关爱留守妇女呵护留守儿童的和谐社会。
二是进一步完善咨询服务。积极成立志愿者队伍,组织集中援助服务工作。在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成立泰山法援志愿者团,开通法律援助大篷车,热情接待求助的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梳理引导工作。我们率先在省庄镇羊娄社区成立了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站,在省庄镇兴隆庄成立了乡村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安排专业律师定期值班,为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提供更加贴心、到位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案件回访等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维护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综合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在广大妇女儿童、老年人中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依法维护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四、下阶段妇女儿童普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普法工作的发展,区司法局结合当前工作进展,提出了以下工作目标:
(一)继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针对性、时效性;加强机关单位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工作水平;加强对社区、农村的妇女儿童的法律宣传,争取做到普法宣传无空白学校,无空白社区,让法治教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法律咨询、法律救助网络,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不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真正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