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汇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0- 10- 27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细化公开栏目,深化公开内容,信息发布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规范,推进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聚焦推进“十大攻坚行动”“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迅速行动,强化指引。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摆上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决策、指导、督促、协调,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部门实行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构建形成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落实推进机制。根据国务院、省、市要求,制定并公开《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2020年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目标。

二是及时部署,明确分工。明确前期研究、安排部署、组织起草、修改完善四个阶段任务。7月底下发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工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推进。抓好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完善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等方面工作。

三是统一标准,规范编制。按照标准指引,根据国办和省、市政府下发的年度工作要点和26个领域550项基层公开目录,编制了本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第一批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共梳理了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1439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目录编制过程中,采取保留清单内事项、删除权责外事项,新增密切相关事项、调整与业务不一致事项等方式完善公开事项及内容编制,将各领域公开主体明确到具体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明确公开渠道等方式统一工作标准,完成规范化编制。

四是走访调研、因地制宜。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区政府各部门根据各单位权责清单和实际业务工作范畴,编制了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专门组织街道镇会议,共同研究探讨街道镇层面在编制标准目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目前,街道镇参照国务院发布的标准目录结合实际进行了修订编制,明确了各事项具体的公开要素,厘清责任边界,多渠道公开,更方便居民获取。

五是探索尝试,打造专区。通过调研座谈,现场交流等方式,确定了公开专区的提升建设方案,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区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建立区级层面政务公开专区,打造集信息公开、自助办理、查询获取、评议监督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街道层面,先期选取4个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先行先试已于9月份建成。下一步将在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层面政务公开专区。按照“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的建设标准,规范专区建设内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依托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梳理行政审批高频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将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造了“全科+自助”社区服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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