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494290916J/2020-060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重要政策
有效性

【泰安市泰山区农业农村局】泰安市泰山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0- 10- 22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举措。为切实做好泰山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结合泰山区实际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核验内容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购机者通过手机APP录入。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

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

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

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一是重点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购置小型机具补贴额较低的机具数量大,根据山东省政策规定,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可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20%的比例抽查核验方式进行。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泰山区财政局财。

(六)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3人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泰安市泰山区农机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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