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3670/2018-09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教育局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有效性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0- 10- 22 信息来源: 泰安

为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常委会关于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试点和区委巡察“试点先行、积累经验、稳步推进”的工作要求,区教育局党委决定对区直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开展巡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巡察对象

泰山区区直教育系统各基层党支部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巡察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区直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推进。

一是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深入检查被巡察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有没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二是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深入检查被巡察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是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检查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否认真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是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三是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深入检查被巡察党总支、党支部是否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领导干部推荐选拔和任用是否按照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有没有一把手说了算,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干扰换届、违反换届纪律等问题;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有没有学校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四是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深入检查被巡察党总支、党支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到位,有没有“嘴上说说,墙上挂挂就完事”的问题;领导干部是否发挥“头雁效应”,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回避问题、懒政怠政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特别是注重发现那些患得患失、爱惜羽毛的“老好人”,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的“圆滑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

五是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紧扣“六项纪律”,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被巡察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看是否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是否强化纪律执行,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是否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是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选人用人、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贫困生资助、黑恶势力腐败及保护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发现和推动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问题,深入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看党支部是否扛起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七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巡察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是否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紧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是否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要问题、处置重大事件等,是否及时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偏。

八是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逐项整改到位,有没有做表面文章问题。

三、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党委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房宝玉同志担任,局领导班子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察组和巡察办公室。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实行任命制,每次巡察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巡察组内设联络员1名。巡察组成员采取抽调方式配备,由人事科、办公室、督导室、计财科、条装办、校建办等科室抽调人员组成,抽调人员在巡察期间暂脱离原科室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巡察办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巡察办对巡察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局党委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和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原则上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

四、巡察方式

根据区委《泰山区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暂行办法》,局党委对区直教育系统各单位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灵活运用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等方式开展,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有关事项、询问有关知情人、调阅复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本届任期内,实现区直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巡察全覆盖。2018年,完成对岳麓小学和温泉路小学党支部的巡察,其余区直各党支部在2019年、2020年两年内分别组织实施。局党委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每次巡察的工作方案、巡察报告、问题清单等及时向区委巡察办报备。巡察实施前,局党委以公函形式向被巡察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各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巡察组进驻前,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单位。进驻后,召开动员会议,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张贴巡察公告,设置举报箱。巡察期间,巡察组及时总结巡察情况,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书面报告,于巡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审定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被巡察单位接到反馈意见后,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10个工作日内报局巡察办,2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局巡察办。

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安排,按照入驻时间入驻被巡察单位,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一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报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五、结果应用

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党委巡察领导小组,属于工作方面问题的移交局相关科室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属于违纪违规问题的,由局党委研究处理意见,一般采取局党委直接处理或者由被巡察单位给予处理的方式,问题处理要在1个月内办结。对违纪违规问题严重需要报请区纪委监委予以处理的,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巡察结果作为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中共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房宝玉    

成  员:朱德民     马  力

       武  琼     陈树勇    

刘昱晨     高京杰

邢伟民     焦承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及成员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关于听取学校党支部工作汇报的相关要求

巡察组进驻后,首先听取学校党支部工作汇报。汇报材料要突出问题导向,着重汇报存在的突出问题,所找问题要具有针对性,不能大而化之、言之无物,其中问题部分内容不低于总篇幅的50%,问题后面需带有具体事例、数字等支撑。汇报稿要真实准确,经党支部书记审核、盖章后统一提供给巡察组成员,如提供虚假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支部总体工作汇报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党建工作情况,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业务工作情况;干部选拔、使用、管理、考核工作情况;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情况。第二,对照以上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第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以上所有材料一式4份,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tsqjyjjjjc@ta.shandong.cn。          


需学校党支部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工作保障

1、反映学校党建、主要工作等综合情况的书面材料(包括电子版)。

2、2013年以来党支部重要决议;印发的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目录、记录;党支部(扩大)会会议纪要、记录,党支部出台的关于党建、纪律作风方面的文件规定目录;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材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材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等。

3、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学校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名单及全体教职工名单(含手机号码)。

4、2013年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的党员干部情况(包括姓名、单位及职务、主要问题、首次违纪违法时间、处理时间和处理情况)。信访、纪律审查基本情况与分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方面的通报。受到组织处理的人员情况。

5、2013年以来的账目,审计部门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及离任审计的报告和决定书。

6、开通“巡察组邮政信箱”(动员会当天启用)。

7、提供必要的办公、谈话场所,准备相应的办公设备等。

(1)提供巡察组使用的会议室、谈话室等。

(2)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

8、巡察工作会议方案(确定参会人员范围)、会议主持词及单位领导表态发言

9、巡察工作需要调取的其他材料、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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