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政办字〔2019〕18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8-07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山政办字〔2019〕18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下放泰山区的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我区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效率,推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见效,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仅限于工业用地上车间、厂房及仓库等生产附属设施)。

二、委托及实施主体

委托主体: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托主体: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实施主体: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实施时间

2019年7月15日前,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的项目,仍继续由其负责办理;2019年7月15日起,泰山区范围内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工作由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实施。上述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事项,也可以直接到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联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区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使重大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民主、透明,区政府成立“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联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二)加强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队伍建设。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工作涉及《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专业性强。为顺利承接落实相关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选调部分城乡规划相关专业人员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尽快培养一支懂专业、素质强的规划审批服务队伍。

(三)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流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牵头做好审批流程的改造,制定《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联合审查工作细则》,制定相应办事流程图、操作规范,在政务网上公布审批事项流程、办事指南。区规划服务中心安排1名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做好规划审批有关配合工作。涉及区直有关部门的业务,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做好审批流程改造相关业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政府决定委托下放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权限到区级政府,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工业项目规划联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规划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制度,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确保我区工业项目规划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导考核。区工业项目规划联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承接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调度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市级下放事项“无缝对接”。对在承接期间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服务缺位、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联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泰山区工业项目规划联合审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爱新

副组长:徐立勇

黄  涛

成 员:王景银(区发改局)

霍  蕾(区工信局)

杨洪柱(区自然资源局)

徐振峰(区住建局)

孙本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方  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苏  成(区规划服务中心)

庞英元(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谢中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孙本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谢中全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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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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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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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关于《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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