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0-10779 | 文件类别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泰山政办字〔2019〕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4-25 |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19-04-25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关于《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解读
泰山政办字〔2019〕8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清洁煤替代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2019年散煤治理工作要点》和《泰安市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负责、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以点带面与连片推进相结合,通过提高煤炭质量、完善清洁煤炭配送体系、淘汰落后燃煤工艺、推广新型燃煤设施等措施,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农村地区等散煤治理,减少煤炭散烧直排。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推进全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煤炭质量指标要求,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经营、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监管,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进入辖区燃用,区内全部使用清洁煤炭。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炉具,2019年完成市下达的推广清洁煤炭3万吨和1000套节能环保炉具的工作任务。
三、资金来源
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资金与区级投入配套使用。
四、推广方法
(一)泰山区居民购买使用清洁煤的享受政府补贴,每吨补贴300元。
(二)泰山区居民购买使用节能环保炉具的享受政府补贴,每台补贴400元。
(三)各街道(镇)、村(社区)向辖区居民宣传清洁煤推广政策,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清洁煤及炉具用量登记工作,填写《清洁煤推广及炉具报名用量登记表》,公示后,将清洁煤及炉具价款和《用量登记表》交至街道镇,由街道镇统一交至区配送中心。
(四)煤炭配送及炉具生产企业根据《清洁煤推广及炉具报名用量登记表》填写销售单,并及时配送到位。销售单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购买数量、单价,一式五联,煤炭炉具配送企业、用户、街道镇、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各一联。配送价格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会同配送企业确定。
(五)煤炭经营及炉具配送企业以销售单为依据,按月制作销售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依次上报街道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审核备案。
五、重点工作
(一)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各街道镇要明确工作人员,建立街道(镇)、村(社区)管理网络。要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摸清去年用煤情况、今年用煤计划和配套炉具更换需求情况,建立调查统计基础台账。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治理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实施方案,报送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煤炭质量管控。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经营企业不得销售,燃煤用户不得使用,实现煤炭市场有效管控。
(三)建立煤炭储备配送体系。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合理规划设立分销点,组建配送队伍,建立配送服务体系,将辖区内需求量及时提供给配送中心,8月底前完成配送到户。
(四)配套更换节能环保炉具。各街道(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清洁煤炭的推广使用,积极引导用户将传统炊事采暖炉更换为先进的反烧炉、解耦炉等节能环保型炉具,实现煤炉匹配,提高热效率,减少烟尘排放。组织符合条件的炉具生产厂家深入行政村驻地,推介产品、示范安装、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引导用户主动更换,满足不同用户对炉具的需求。
(五)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散煤清洁化治理的业务指导,加强清洁煤炭质量标准、节能环保炉具技术规范和散煤治理工作业务培训,强化现场巡查监督和指导服务,确保燃煤用户了解清洁煤炭质量标准要求,掌握配套更换炉具的使用技术,为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协调、调度考核工作,制定督导检查方案,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日常工作。各街道镇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将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落实分解到各村(社区),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散煤清洁化配送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并落实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支持政策。区交运局负责清洁煤炭运输车辆的监管。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燃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行为,监管配送企业的煤炭及炉具质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法堆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区广电台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宣传工作,适时宣传报道我区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情况。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执法秩序。各街道(镇)作为辖区内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推广工作负总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村政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散煤清洁化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引导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理解并支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清洁煤炭的使用。要组织清洁煤炭企业和节能环保炉具企业到村(社区)、集市,现场演示清洁煤炭的燃烧和节能环保炉具的使用,提高广大群众对清洁煤炭的认知度。要开展清洁煤炭燃用安全宣讲,引导居民安全、科学地使用燃煤炉具。从严查处曝光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将散煤治理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在村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指定一名成员担任散煤清洁化治理协查员,负责辖区散煤清洁化治理。要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优势,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联合执法,切实把散煤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五)严格督导考核。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散煤清洁化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度滞后的街道镇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指定专人收集和汇总散煤治理开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泰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9年推广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任务目标分解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泰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徐立勇
副组长:王景银(区发改局)
庞英元(区环保局)
赵乐刚(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侯成萍(区发改局)
刘绍峰(区财政局)
任坤(区交运局)
武新明(区环保局)
丁营(区市场监管局)
魏绪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涛(区公安分局)
李涛(区广播电视台)
孙爱丽(财源街道)
王国然(岱庙街道)
宋传勇(泰前街道)
姜剑(上高街道)
于继峰(徐家楼街道)
张鹏(省庄镇)
唐超(邱家店镇)
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侯成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9年泰山区推广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
任务目标分解表
街道(镇) | 清洁煤炭推广任务 (吨) | 节能环保炉具 推广任务(套) | 备注 |
财源街道 | 2000 | 65 | |
岱庙街道 | 1500 | 45 | |
泰前街道 | 700 | 20 | |
上高街道 | 7500 | 265 | |
徐家楼街道 | 5000 | 170 | |
省庄镇 | 5300 | 165 | |
邱家店镇 | 8000 | 270 | |
合计 | 30000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