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82K/2020-10779 文件类别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泰山政办字〔2019〕8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19-04-25
泰山政办字〔2019〕8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9-04-25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关于《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解读

泰山政办字〔2019〕8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泰山区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清洁煤替代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2019年散煤治理工作要点》和《泰安市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负责、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以点带面与连片推进相结合,通过提高煤炭质量、完善清洁煤炭配送体系、淘汰落后燃煤工艺、推广新型燃煤设施等措施,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农村地区等散煤治理,减少煤炭散烧直排。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推进全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煤炭质量指标要求,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经营、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监管,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进入辖区燃用,区内全部使用清洁煤炭。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炉具,2019年完成市下达的推广清洁煤炭3万吨和1000套节能环保炉具的工作任务。

三、资金来源

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资金与区级投入配套使用。

四、推广方法

(一)泰山区居民购买使用清洁煤的享受政府补贴,每吨补贴300元。

(二)泰山区居民购买使用节能环保炉具的享受政府补贴,每台补贴400元。

(三)各街道(镇)、村(社区)向辖区居民宣传清洁煤推广政策,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清洁煤及炉具用量登记工作,填写《清洁煤推广及炉具报名用量登记表》,公示后,将清洁煤及炉具价款和《用量登记表》交至街道镇,由街道镇统一交至区配送中心。

(四)煤炭配送及炉具生产企业根据《清洁煤推广及炉具报名用量登记表》填写销售单,并及时配送到位。销售单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购买数量、单价,一式五联,煤炭炉具配送企业、用户、街道镇、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各一联。配送价格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会同配送企业确定。

(五)煤炭经营及炉具配送企业以销售单为依据,按月制作销售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依次上报街道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审核备案。

五、重点工作

(一)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各街道镇要明确工作人员,建立街道(镇)、村(社区)管理网络。要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摸清去年用煤情况、今年用煤计划和配套炉具更换需求情况,建立调查统计基础台账。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治理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实施方案,报送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煤炭质量管控。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经营企业不得销售,燃煤用户不得使用,实现煤炭市场有效管控。

(三)建立煤炭储备配送体系。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合理规划设立分销点,组建配送队伍,建立配送服务体系,将辖区内需求量及时提供给配送中心,8月底前完成配送到户。

(四)配套更换节能环保炉具。各街道(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清洁煤炭的推广使用,积极引导用户将传统炊事采暖炉更换为先进的反烧炉、解耦炉等节能环保型炉具,实现煤炉匹配,提高热效率,减少烟尘排放。组织符合条件的炉具生产厂家深入行政村驻地,推介产品、示范安装、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引导用户主动更换,满足不同用户对炉具的需求。

(五)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散煤清洁化治理的业务指导,加强清洁煤炭质量标准、节能环保炉具技术规范和散煤治理工作业务培训,强化现场巡查监督和指导服务,确保燃煤用户了解清洁煤炭质量标准要求,掌握配套更换炉具的使用技术,为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协调、调度考核工作,制定督导检查方案,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日常工作。各街道镇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将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落实分解到各村(社区),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散煤清洁化配送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并落实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支持政策。区交运局负责清洁煤炭运输车辆的监管。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燃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行为,监管配送企业的煤炭及炉具质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法堆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区广电台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宣传工作,适时宣传报道我区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情况。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执法秩序。各街道(镇)作为辖区内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推广工作负总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村政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散煤清洁化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引导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理解并支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清洁煤炭的使用。要组织清洁煤炭企业和节能环保炉具企业到村(社区)、集市,现场演示清洁煤炭的燃烧和节能环保炉具的使用,提高广大群众对清洁煤炭的认知度。要开展清洁煤炭燃用安全宣讲,引导居民安全、科学地使用燃煤炉具。从严查处曝光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将散煤治理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在村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指定一名成员担任散煤清洁化治理协查员,负责辖区散煤清洁化治理。要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优势,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联合执法,切实把散煤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五)严格督导考核。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散煤清洁化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度滞后的街道镇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指定专人收集和汇总散煤治理开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泰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9年推广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任务目标分解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泰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徐立勇

副组长:王景银(区发改局)

庞英元(区环保局)

赵乐刚(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侯成萍(区发改局)

刘绍峰(区财政局)

任坤(区交运局)

武新明(区环保局)

丁营(区市场监管局)

魏绪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涛(区公安分局)

李涛(区广播电视台)

孙爱丽(财源街道)

王国然(岱庙街道)

宋传勇(泰前街道)

姜剑(上高街道)

于继峰(徐家楼街道)

张鹏(省庄镇)

唐超(邱家店镇)

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侯成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9年泰山区推广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

任务目标分解表

街道(镇)

清洁煤炭推广任务

(吨)

节能环保炉具

推广任务(套)

备注

财源街道

2000

65


岱庙街道

1500

45


泰前街道

700

20


上高街道

7500

265


徐家楼街道

5000

170


省庄镇

5300

165


邱家店镇

8000

270


合计

30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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