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19-127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关于泰山政发〔2019〕7号《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解读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19- 11- 08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泰山政发【2019】7号)文件解读
区财政局
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
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9年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6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财政局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加快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运行规范的预算管理新格局,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以“明确职责、强化统筹、保障重点、提升绩效”为基本原则。
二是“主要措施”。概括为“两放权”、“两统筹”、“两转变”、“两规范”。
“两放权”,就是深化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形成更加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厘清部门预算管理权责。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财政部门负责“抓两头”,前端抓预算编审及支出政策审核,后端抓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参与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事务。二是增强街道(镇)资金使用自主权。改变层层申报、审批项目的做法,原则上采取因素法或整体竞争立项的方式切块下达资金,赋予街道(镇)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
“两统筹”,就是统筹“全口径”预算编制、统筹专项资金安排,增强政府调控能力,集中资金保重点办大事。一是统筹“全口径、一体化”预算资金。一体化编制“四本预算”。将上级资金纳入区级预算“盘子”,优先通过上级资金安排支出,置换出本级资金用于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统筹存量资金和当年收入,将部门结余资金、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及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益不高的资金统一收回,增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二是统筹财政专项资金。严格专项资金的设立,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以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统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两转变”,就是转变财政资金分配方式、转变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扶持方式,最大限度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转变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由项目法转为因素法。适宜由基层实施的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对确需实行项目法分配的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主要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遴选项目,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合理。二是转变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扶持方式,由行政化转为市场化。减少政府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直接补助,相关扶持主要通过税费优惠政策、政府引导基金、以奖代补等市场化、普惠性方式实现。
“两规范”,就是将各项管理制度化,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规范预算编制。主要包括早编细编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健全预算定额标准,完善支出项目库管理,推进预算标准化建设。二是规范预算执行。主要包括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大额支付报备制度”;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采购”机制,取消财政部门对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预算法定效力约束,严格预算执行。
三是“组织实施”。主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要求。
征求意见情况
在拟定《意见》时,区财政局广泛征求了全部区直预算单位、街道镇和泰山经济开发区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相关文件:泰山政发〔2019〕7号关于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深化区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