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泰山区省庄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8- 04- 20 信息来源: 项目部 访问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9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省庄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省庄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严肃中肯、实事求是,一针见血、

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改进干部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庄镇党委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端正态度、深化认识,严肃整改、精准施策,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严肃整改态度。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省庄镇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逐条逐项学习领会巡察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定的决心、负责的态度,坚决抓紧、抓实、抓到位。同时,将市委巡察组向省庄镇反馈意见情况,通过泰山区电视台、区纪检监察网站、掌上泰山区、省庄党员先锋等媒体,及时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以党委文件的形式,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全镇各级党组织,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严密组织领导。明确镇党委是整改落实的主体,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措施的研究制定、整改情况的督促调度和总结汇报,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三是严明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中共省庄镇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泰山省发[ 2017]44号),将巡察组提出的三个方面主要问题和四项意见建议,分解为8大类32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具体包保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项对账销号,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尤其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所有问题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并拿出详实的调查情况报告和处理结果,确保形成可检查、可量化、可落实的整改成果。

四是严格调度督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不间断调度和汇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方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关键环节,坚持集体讨论、研究确定,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镇党委每周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五是严查问题根源。在抓好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着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先后修订完善《村级班子考核办法》、三会一课等制度,基本形成了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同时,结合全镇工作实际,调整中层和一般工作人员24人,对整改任务落实和重点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

1、关于“没有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将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村,压实领导责任。落实党组织委员分工负责制,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织副书记协助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织委员,分管哪项工作就是该领域的分管领导,严格按照分工履行主体责任;其他党员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力抓好主管领域、分管范围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使主体责任在全镇落地生根,克服不重视、不负责的倾向,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有压力。实行定期廉政谈话制度,每年组织一次,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约谈部门成员,开发区书记约谈村支部书记,镇纪委书记约谈村纪检委员。制定了《省庄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约谈实施方案》,按照约谈方案要求,2017年共开展约谈廉政谈话119人次,镇纪委与村纪检委员开展约谈37人次。同时在干部调整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月份针对岗位调整开展任前谈话24人。三是层层严肃追责。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召开党委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定期督促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动过问,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部门、村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到目前为止,省庄镇共实施问责案件6件,涉及党员4人、党组织2个,其中给予诫勉3人、通报1人,责令向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党支部2个。

2、关于“‘重效率、勇担当、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镇级领导干部履行领导责任,带头整改,查摆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活动的安排部署,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亲自靠上抓落实,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调度督导,强化问责力度,通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等活动,促进任务的落实到位。同时,处理好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开展活动与全镇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条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镇廉政教育基地和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说纪,筑牢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将案件线索及查办情况向镇党委、区纪委同时报告,案件审理结束后,在全镇范围内以党委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曝光。到目前为止,针对2017年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以党委文的形式进行通报8起。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坚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形成高压态势。

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政治标准,规范程序步骤,严格审核把关,不搞变通,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在发展党员时,注重择优培养发展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把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做为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切入点,定期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市委巡察发展的党委把关审批不严、档案材料不规范、借壳发展党员、“打擦边球”发展党员等问题,2017年11月,镇党委对2013年以来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面对面地进行业务指导,限期作出整改。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1、关于“镇党委统领全局的站位、境界不够,抓中心议大事的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大以后,党委班子成员先后多次参加市区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建立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研究全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有时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端正政治态度,坚定政治立场、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思想和政治认知,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情况下都绝对忠诚于党、绝对忠诚于人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关于“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问题”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带头抵制无原则一团和气现象,是非对错敢较真、敢批评,坚持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在班子成员会上,就该问题做了专题讨论,班子成员依次发表个人意见,对该问题有了正确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1月份,我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积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不搞形式,每年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2次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使机关干部从思想、工作、生活方面都有新的提高。

(三)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弱化,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的问题

1、关于“党建履责意识不够强,对‘最大政绩’用心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每年1月份科学制定党建责任清单,做到党建工作有部署、有安排,及时做到党务工作公开,每月16日进行抽查督导,给群众监督、工作问责有据可依。完善党委书记蹲点调研制度,按照倒排正包原则确定联系点,带头包村情最复杂、班子最落后、转化难度最大的村,2017年党委书记亲自包保羊西、羊南2个换届重点村,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后进村转化,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党委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委委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将工作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形成党建工作措施有效、责任到位的良好局面。

2、关于“时紧时松,没有做到抓细抓常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抓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对党建重点工作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了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过硬支部、村“两委”换届等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扎实推进党建重点任务,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扎实推进强基固本专项行动等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坚持严和实的精神,进一步查摆找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抓好整改提高,确保工作落细落小落地。

3、关于“对有些党建重点工作缺乏顶层设计,系统研究、整体把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及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学习制度。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充分挖掘自身党建资源,针对机关事业、农村、非公企业等不同领域,分单位、分层次打造一批看得着、叫得响、能学习、可复制的基层党建示范点,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4、关于“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定期召开党委会,明确议事原则、界定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严肃议事纪律,杜绝以班子成员会、部门负责人会代替党委会,需要其他非党委委员列席的,严格遵守列席制度。重要工作坚持“一题一议”,充分讨论酝酿,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杜绝党委议事会攒多个问题“集中”讨论的现象。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内动力’不足,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问题

1、关于“推进过硬支部建设‘上热下冷’问题”的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把建设过硬支部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长期坚持的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不懈、持续用力,确保长期过硬、持续过硬。深入推进“三强三诺”活动,积极开展“一争二创三引导”。8月份,组织各党支部召开过硬支部分析研判会,每个支部都安排班子成员参加,加强指导、调度和监督,针对部分党支部工作中没有进入角色、敷衍应付等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2、关于“村级班子后进面积大,有的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情况。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培训教育。实行驻村包村指导制度,班子成员、包村干部、驻村指导员指导村级班子开展工作,帮助村干部分析村情,谋划适合本村发展的工作思路,制定任期规划、年度规划。凡属村里的重要事情、重大决策,都要经过“五议两审两公开”程序,健全完善监督约束制度,确保村级工作规范运行。努力改善服务方法,进一步提高村级班子为民服务水平。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实现所有后进班子转化升级。按照“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在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中储备了160余名村“两委”后备干部。

3、关于“集体经济实力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紧紧抓住第一书记驻村的契机,发挥其在对上协调、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深入开展“强村固基”工程。选派驻村指导员入村开展工作,增强村级服务功能。实施“能人带动”工程,狠抓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创业致富工作,提升村级班子队伍引领带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充分借助聘请全国“三农”问题专家、江苏省政府研究室顾问卢水生教授为经济发展顾问的契机,为各村发展把脉问诊,帮助各村拓展发展思路、提升发展能力。立足全镇实际,打造“党建+合作社”、“党建+特色旅游”、“党建+盘活资产”、“党建+土地流转”等党建品牌,总结能在全镇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各村集体经济实力。

(四)关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1、关于“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委派专人对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提前进行梳理,及时印发学习资料,学习内容做到与时俱进。及时完善学习材料与报告,避免因后期材料缺失在完善材料过程中出现的时间错误。对于巡察组反馈的学习总结材料出现错误内容,按时收齐学习笔记,以提高认识、促进自觉,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审核机制,自查自纠,避免此类错误的发生,广泛听取成员意见,制定合适的学习,并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引导领导干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重要性,积极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要求党小组以平等的眼光看待领导干部,切实严起来,管起来,负好教育监督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履行请假制度并说明情况。要求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在7月和12月进行,年底民主生活会要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每次会议的学习材料、交流发言、签到簿、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指派专人做好整理工作,年底对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汇总。镇党委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对档案资料进行细致检查,发现抄袭、造假等问题作出严肃处理。

3、关于“三会一课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书记每半年至少上1次党课。镇党委统一印发“六簿一册”记录本,要求各支部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体现在“六簿一册”中。采取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的形式,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硬党支部建设等重要党建工作,镇党委统一作出学习安排,各支部结合单位、党员实际,制定本支部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和效果的考核评价,坚持“三会一课”与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督促各支部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和相关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镇党委定期对全镇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组织自查。镇党委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各自联系的村进行深入调研,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做2次党员听得懂、反响好的党课,确保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长期性延续性。

(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均衡,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对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专题调研和座谈,发挥党建指导推动作用,提高党组织书记认识。加大培训力度,在培训内容上,贴近实际,围绕“党建促发展、发展靠党建”的思路开展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研讨交流相结合、观看辅导音像资料和实地学习考察相结合等形式。结合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个后进党组织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包保。结合泰山先锋红旗党支部帮带工作,合理安排与先进党支部的结对帮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带计划。

2、关于“党员存在漏管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自巡察组反馈后,以党支部为单位,立即对全镇各党支部党员关系和工作关系再次进行深摸细排,理顺全镇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情况。按照“便于教育管理党员、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便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将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的党组织。对市委巡察和自查中发展有问题的党员,及时作出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全镇在外务工党员、失联党员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作出处理。

3、关于“村级普遍存在党内活动党员参加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思想教育,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建立管理制度,对“不计入应参加人数”的规则,细化标准条件,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及时提醒教育,情节严重的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特别是在发展党员、开展专题学习等重大党务工作中,确保参会人数。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指导,配强各村党支部党建指导员,不断改进党员活动形式,既要坚持传统的“三会一课”、集中培训等做法,又要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见缝插针,机动灵活地开展各种活动,使活动更具吸引力。

4、关于“党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结构‘低化’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让各党支部增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认识,树立起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教育与引导、培养与锻炼相结合,激发优秀青年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在教育方面要区分层次,区别对象,因人施教,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展党员与“育苗升级”工程相结合,党支部对返乡大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吸引返乡大学生向党组织靠拢,为村集体服务,不断充实党员队伍。

5、关于“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有效,‘要我发挥作用’现象普遍,缺乏‘我要发挥作用’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全镇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机关严格执行《省庄镇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运行,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的意见》,严格村级班子考核,使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开展“先锋行动我先行”活动,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打造具有省庄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和服务模式。建立镇、村各级组织党内表彰工作机制,定期对各领域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激发广大党员的干事创业热情。

6、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开展不经常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市委制定的不合格党员的“十条表现”,明确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年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三强三诺”等活动,全镇各党支部对党员再次进行排查,对不合格党员,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常态化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

7、关于“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镇各党支部每月固定一天为“主题党日”,并将交纳党费列为“主题党日”的一项内容。按照最新党费收缴标准相关规定,各党支部准确核算党费交纳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党费足额缴纳。定期对全镇交纳党费情况进行自查,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关于“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

1、关于“研究中层干部调整时,基本没有主持人提醒有回避关系的人员予以回避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镇、区直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在研究中层干部调整时,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基本方式、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充分发挥党委的把关作用,把任用干部与群众公认结合起来,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党员群众平时了解的干部一贯表现结合起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综合考虑确定考察人选。

2、关于“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全镇自行聘用的机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表现、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及时整改。按照区编办核定的编制数量、机构设置等要求,对全镇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和纠正。

3、关于“不严格执行有关支部换届工作‘法定’条款问题”的整改情况。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支部换届时,不能自我降低标准,严格按照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促进机关支部以严的要求、高的标准,认真常态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学习教育等党内生活,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留好档案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杜绝出现机关支部“灯下黑”现象。

(八)关于“扶贫工作进展不平衡,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1、关于“有的扶贫项目论证不充分,收益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已建设完成项目,进行完善提升;对于建设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新建项目严格程序,项目立项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民主决策,精选项目。规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建成后运营方向,建后管护,经营方式等。规范评审监督机制,严格按照程序聘请专家评审,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全程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估,避免盲目实施,造成损失。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民主理财,严格招投标,成立村级工程建设监督小组,严把工程质量,保证项目建设进度,顺利投产。

2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工程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验收工作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我镇2017年度扶贫项目建设严格程序,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投标。对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条款,已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对于2016年度部分扶贫项目工程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镇纪委已参与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工程验收工作,2017年,镇扶贫办、农办、水利、建设、经管站等相关业务人员及第三方中介机构联合开展项目验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出具验收报告。2016年度项目验收工作,没有专业人员参加,经市巡察组指出后立即整改,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重新验收,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扶贫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插花村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医疗救助扶贫,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实行第三次医疗救助。畅通贫困户扶贫特惠保险理赔渠道,积极协调保险公司为贫困户办理理赔服务。积极开展教育扶贫,争取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培训助学工程支持。组织开展就业扶贫,2017年已成功安排农村贫困人口15人实现就业。对贫困户探索“一对一”帮扶制度,继续落实第一书记驻村、镇级领导干部联系开发区、镇机关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帮扶户机制,每半月至少帮扶走访一次,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贫困户困难早发现、早帮扶、早解决、早脱贫。对插花村发展产业扶贫项目,以几个村或全镇为单位集中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建设较大的扶贫开发项目,提高项目规模效益。整合项目收益和社会资金用于插花村贫困户扶贫帮扶。

4、关于“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村级扶贫资金及扶贫项目强化监管,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要求所有村级项目实施前公开建设内容,实施中公开资金使用进度,实施后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对3个省级扶贫村进行资金审计。建立扶贫项目论证制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项目投资评审、预算决算、招标投标、项目建设跟踪和结算审计。对项目实施及资金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手续,健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制度,定期核对资金财务账务,截止2017年12月已对全镇36个村完成财务审计。实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确保业务规范操作、工作执行到位,杜绝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的发生。

5、 关于“违规使用危房补助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情况核实。接到市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涉及村、户进行调查,核实情况。11月30日上午,根据区委、区纪委工作要求和处置意见,对已完成改造的户涉及危房改造资金实行分类管理,未按规定完成改造的户涉及资金(包括应发放资金和利息)由各村上交镇财政管理中心后统一上交。截止11月30日下午下班前,共计收回 46 户, 54.803933 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018年1月2日,以上危改资金由区纪委统一收缴。同时,根据区纪委纪律检查意见书,镇党委对分管该项工作的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发放危房改造明白纸1.5万份,对危房改造户申请条件、建成后标准、政策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操作程序进行说明,公开各级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关于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和立行立改事项的办理问题

1、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由镇纪委牵头,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全部建立台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查清查实,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省庄镇纪委共接到区纪委移交市委巡察组问题线索11个,信访件1件,由区纪委直接办理问题线索1个。目前已办结12件,其中立案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调整岗位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1人,问责党支部2个,对于巡察组转交的信访件省庄镇纪委正在依规办理中。

2、区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由镇组织办牵头,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全部建立台账,集中查清查实,严格依规依纪进行处理。省庄镇组织办共接到区委组织部移交市委巡察组问题线索5个,涉及5个党支部中9名党员的发展问题,区委组织部建议对负责发展党员的相关同志1人进行诫勉谈话,10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完善党员档案资料。

3、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巡察期间共收到巡察组交办立行立改事项101项,涉及财政、组织、村级等部门,接到立行立改通知书后,省庄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立行立改事项整改小组,对各部门、各村的整改事项第一时间从严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虽然我镇的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巡察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各项整改任务,突出重点,精准攻坚,真正把巡察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全力以赴抓推进。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察组提供的问题线索,彻底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工作,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切实巩固和提高整改实效;对需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标本兼治,尽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是从严从实抓履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镇党委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全镇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履职尽责,压实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力量配备,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是统筹兼顾抓巩固。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与做好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立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扩总量、调结构,全面提升综合实力,持之以恒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旧动能转换,以转型促增长、强后劲、增优势;坚持抓统筹、强服务,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解决好扶贫攻坚、教育、医疗、养老、拆违、环保等民生重点问题;坚持顾大局、强保障,全力市区服务重点项目,发挥钉钉子精神,在博阳路拓宽改造、鲁商国际二期、兴隆学校、污水管网等项目中充分展现了“省庄风貌”,真正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44430;邮政信箱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001信箱;电子邮箱:szjw4430@163.com。

中共泰山区省庄镇党委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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