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政办发〔2018〕2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山区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18-02-03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泰山政办发〔2018〕24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山区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有保有压、有急有缓、量力而行的原则,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筛选了38个项目列入泰山区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区政研究同意。为切实加快38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多为民生工程,关系全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单位要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动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项目建设任务落实的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过硬措施,全力以赴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尽快建成运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顺利完成。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明确专人盯靠项目,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明确推进措施,倒排工期,精准发力,及时化解项目土地腾空、手续办理、资金筹措等各种制约难题,确保项目快速顺利推进。
三、强化服务,创优环境。各级各单位要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审批程序,畅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要优先帮助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协调争取,配套完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及时解决好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巡查,严格督导。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定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严格对照政府投资计划进行巡查督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拉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进行挂账销号。对完不成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项目推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泰山区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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