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494290916J/2017-072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农业局 组配分类 重要政策
有效性

(惠农强农政策)泰山区农业局关于核定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7- 08- 28 信息来源: 泰安

各街道、镇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充分的宣传发动

各街道、镇要通过会议、明白纸、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农民自报告单送到农户手中,确保每户种植小麦的农户(含国有农场和原良种种植的小麦)能够在小麦自报告时间内及时知晓小麦直补文件精神,确保广大村干部能够正确了解小麦直补面积核定的工作要求,确保补贴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补贴政策执行不走样,切实保障小麦种植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书

要按照街道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下同)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

省、市《通知》已经对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工作做了全面、详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各街道、镇要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做到“核定程序一个不能少、公示天数一天不能少、种植面积一亩不能少、补贴款项一分不能少”,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逐级上报。今年在填写小麦种植面积信息登记表时注意农户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不能再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无山东户籍、补贴对象已故等情况,要加强补贴信息审核,严防骗补行为。对上年度群众信访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各街道镇要予以重点指导和监管。

四、严格执行两级公示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农民自报告截止日为11月20日,村委会核实上报截止日为11月30日,镇村两级公示、复核、影像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责任主体均为街道镇政府。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12月1日-11日之间,由街道镇政府到各村进行公示并收集、保存影像资料,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街道镇政府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镇政府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街道镇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确定的小麦种植面积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3日-18日之间,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街道镇政府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镇政府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于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上报。今年要求公示资料一律打印,字体用三号或三号以上字体,可以用A3或更大的纸张打印,张贴在村委会公示栏位置,公示格式一律按照区里统一规定的格式张榜,不得随意去内容,张贴时要用村里的大喇叭或其它方式通知村民。

五、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要加强补贴信访工作管理,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设立专人专线。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二是切实解决问题。要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凡涉及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千方百计解决,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加强沟通解释,主动帮助信访人联系有关部门并予以解决。三是尽量避免越级上访。当地已受理但仍出现越级上访的,省里将加大督查力度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种粮农民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公开所在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明细,街道镇、村要予以积极配合。

六、严格面积核定标准和界限,认真做好林麦间作面积核定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生产实际,就林麦间作模式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根据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发明电〔2004〕1号《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和规定,在我区基本农田范围内违规植树并同时种植小麦的,该小麦面积不再列为粮食直补核定范围,对该户农民不再发放小麦粮食直接补贴和柴油化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二)在基本农田范围之外的林地中种植小麦的,林木种植密度超过50棵/亩的,该小麦面积不再列为粮食直补核定范围,不再发放小麦粮食直接补贴和柴油化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近几年我省发生了多起小麦直补套取国家资金案件,有关人员受到了处理,通过卫星遥感,多个县市区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进行了返工,去年,泰山区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虽然得到省市的认可,但是,反馈回来的信息,仍然有一定的虚数,今年,我区因全市区划调整,小麦种植面积变化较大,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需要核实的户一定要逐户丈量,要如实按期公示,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各街道镇农办要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将各自确定的核定工作方案上报区农业局备案。

附件1、区农业局小麦直补领导小组

附件2、区农业局小麦直补包保工作组

附件3、区农业局小麦直补督导工作组

附件4、几种主要间作套种模式及折实参考数据

   附件5、泰安市泰山区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农民自报告单

附件6、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模式


                                 




                                泰山区农业局

一七年八月二十六


2018年小麦直补下发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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