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494290916J/2017-072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农业局 组配分类 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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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政策、工作进展情况)关于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2017年11月)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7- 11- 15 信息来源: 泰安


关于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泰山区农业局

(2017年11月)

泰山区辖5个街道,2个镇,197个村(社区),农业人口16.3万。根据政策要求,泰山区需要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涉及7个街道镇115个行政村和23个村改居,产改社员群众数量约为6.3万户。近年来,泰山区稳步开展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清产核资、资产量化、社员股东界定、股份确权、注册登记,全面明晰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建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依法依规、依章程保护每个社员群众的合法权益,盘活以经营性资产为核心的集体产权,加快村级集体建设和发展。截至目前,我区已有7个村级集体现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

列入省级试点以来,泰山区先后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二次、区委常委会议两次、全区村级党支部书记会议研究部署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对产改做出全面动员,泰山区先后下发《泰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泰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泰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泰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成立泰山区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具体承担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具体承担全区村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监督职责。2017年泰山区列入财政预算40万元,用于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目前我区涉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展开,产改试点的顺利推进,相关改革程序、方案、章程的有序落实,为全面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积累了成熟可行的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全市动员会议召开后,区委、区政府分工领导带队组成考察团,集中外出到安徽、江苏考察学习产改经验,并形成考察报告,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上做了汇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另一方面,进一步做好街道镇和村(社区)培训动员工作,对街道镇、村工作人员开展产改政策培训,共开设培训班7期,累计培训工作人员660人。全区按照每个街道镇完成进度不低于5个村级集体的标准,全面有序推进产改工作。

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界定,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成员界定纠纷较多,难以解决。

二是街道、镇、村(社区)求稳怕乱,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是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户与非农户的区别对待问题,现在公安户籍管理已取消差别,农户与非农户认定无有效证明,为改革部分人员的认定造成了很多困扰。

下一步工作的主要计划:

一是召开全区村级集体产改专题调度推进会议。11月初区委召开全区街道镇主要领导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专题推进会议,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2018年全部完成),确保全区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确保能顺利完成省级试点工作任务。

二是调整补充工作人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近期区委、区政府将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3名懂会计业务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区农村产权改革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全区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街道镇也要充实增加2名专职产改工作人员,确保街道镇代理中心切实承担起村级产权制度改革、村级三资、合同、公章代理指导监督的职责。

三是民主决策,严密实施,稳妥推进工作开展过程中区、街道镇选派得力工作人员驻村,全程指导、帮助工作。村(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依靠群众,坚持从逐户征求意见出发,按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置股份、制定章程、注册登记、发放股权证明等五个阶段性要求,严格履行产改程序,及时召开至少3次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经应到会人员2/3以上表决同意,并经村(居)内3次公示,村居民逐户签字认可后,报街道镇审核、区农业局审批后准予注册登记。

四是统一管理,规范登记,确保质量。为保障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泰山区制定并于近期由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泰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产改的有序开展,提供全面的指导。统一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主要步骤和法定程序,集体股和个人股设置的建议标准,成员界定的主要参考标准,改制后统一委托街道镇村级三资代理中心代理财务核算等问题,进一步统一工作流程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提高全区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质量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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